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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团结、引导、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5)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8)承担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完成市委和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巾帼改革创新行动取得新成效。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组织、扩队伍、强服务、增活力”为目标,初步取得了“织密一张网、建强一支队伍、建好一个阵地”的成效。呈现出三个可喜变化:一是从“观众”多到“帮手”多,妇联执委中有创业帮扶型、政策宣讲型、文艺专长型、教育疏导型、权益维护型等人才,从以前的“观众”变成了“帮手”,队伍由“独唱”为“合唱”,形成有活力的基层妇联团体。二是从“被动多”到“主动多”,妇联执委从以前组织的“圈外人”变为了“圈内人”,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大幅提升,主动参与妇联工作、服务妇女儿童。三是从“看法多”到“办法多”,在一些示范点,妇联组织主动围绕“园中园”建设、创文创卫等工作做好支持服务,做到既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搞好“公转”,又聚集服务群众搞好“自转”。
2.巾帼创业发展行动彰显新作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打造保山妇联组织的“项目品牌”,加大争取资金项目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妇女群众的创业发展能力。2018年,全市妇联系统共实施33个项目,项目资金21269万余元,项目覆盖79713名妇女儿童,4万多户家庭直接受益(其中,创业发展类项目9个,项目资金20778万元,扶持2324名妇女创业,带动5499人实现就近就便灵活就业;拓展类项目8个,项目资金50.967万元,关爱类项目16个,项目资金440.1196万元)。
3.巾帼维权行动实现新进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以会代训、粘贴宣传海报、设置咨询台、到集市、车站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集中宣传等形式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全市广大群众的禁毒防艾知识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及全民参与禁毒防艾的责任意识。春节期间,共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宣传海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知识》、《禁毒防艾基础知识》等资料25000多份,并组织对零散大麻进行铲除。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加强重要信访事项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督查督办,做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解答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高维权工作实效。全市妇联共接待各类来电来信来访14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100%。
4.巾帼精准脱贫行动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点”、“线”、“面”上精准发力,实现“三位一体”抓扶贫。一是点上突破。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新春慰问演出,宣传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开展“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百姓宣讲进社区,回顾改革开放四十年农村翻天覆地的变化,激发群众决战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投入3万元提升改造“儿童之家”,捐赠 483册儿童读物,协同保山学院政治学院开展志愿服务,委托四叶草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施和谐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开展“大手拉小手”亲子互动服务,为孩子们提供了教育、娱乐和心理支持等服务。二是线上推进。通过抓保障、抓宣传、抓调研、抓劝返、抓服务的“五抓”措施,参与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三是面上发展。争取到了阳光助学项目、音乐之声助学项目、母亲水窖、农村贫困单亲母亲安居住房援建项目、农村贫困地区两癌免费筛查、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补助等关爱类项目16个,项目资金达440.1196万元。其中“两癌”筛查45871人,其中宫颈癌25482人、乳腺癌20389人,筛查出患病妇女127人,纳入全国妇联救助网上申报47人,年内争取中央彩票资金救助83人83万元,争取省级专项救助112人,发放救助资金16.28万元;资助9户农村贫困单亲母亲9万元建起了住房;实施“七彩云南·童安校园”云南行多彩安全爱心包捐赠活动,向全市发出捐赠函,筹集捐赠款185696元,为18所小学、654名贫困儿童捐赠爱心书包、鞋子。做好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妇女儿童、残疾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的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居家养老等方面的服务。走实示范引领发展之路,助力城乡妇女的发展动力提升。市妇联结合地域实际、产业发展实际和妇女能力发展实际,培树了3个省级巾帼农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家政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巧手致富示范基地、2名省级三八红旗手、2个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此外,在五县市区集中打造指尖上技艺示范点5个、巾帼电商示范点5个、巾帼创新业示范点3个、巾帼家政示范点2个。补助创建经费10万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1.3万人次。
5.巾帼共建家园行动呈现新气象。在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中,举行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誓签名仪式,开展巾帼志愿活动,动员广大家庭参与创建活动,树立建设美丽保山,创建美丽家园,保护环境从我、从家做起的理念。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活动。今年共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5户。此外,还在保山市公安系统及公安边防支队开展寻找行业内最美家庭、好警嫂、优秀女警、优秀边防女官兵活动。在保山市公安局寻找10名优秀女警、10名好警嫂、10户最美家庭。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寻找10名优秀边防女官兵、10名好警嫂、5户最美家庭。今年,保山市2户家庭还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称号。此外,保山市妇联走进保山广播电台宣传公安系统最美家庭事迹。为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结合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方案和“十好标准”,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号召全市60多万户家庭以及120多万妇女同胞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开始,筑牢家庭防线,在推进“平安家庭”“平安保山”建设中主动作为。目前,全市80%以上的家庭参与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50余万户家庭创建成为“平安家庭”。
6.巾帼素质提升行动呈现新亮点。把妇女能力素质的提升作为妇女发展的根基,着力将妇女创业就业发展的能力需求与各种项目资源有机结合,创新培训载体和模式,积极协调整合相关部门资源,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就家庭服务业和居家灵活就业有计划性、有针对性、有前瞻性地组织开展了巾帼电商培训、蓝天春蕾教师培训、农村养殖女能手培训、巾帼创新创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共培训了7163人。其中组织巾帼电商培训5期共1000人,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124人。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报经市委、市委干教委批准, 保山市妇联系统干部一行52人于5月13日至19日赴大连理工大学学习培训。保山市妇联主席率市妇联常执委10人,市妇联干部、五县市区妇联及部分乡镇(街道)主席42人进行了期7天的“2018年保山市妇女创业导师培训班”学习培训,主要是学习借鉴大连如何开展妇女工作、如何有效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成功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基层妇女群众,更好地推进我市的精准扶贫、巾帼脱贫工作。8月29日至9月1日,保山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4天的保山市妇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妇联干部101人全程参加培训;组织部分县处级女领导干部60多人参加了两个专题讲座。5月5日,成功召开了保山市女企业家协会第一届第四次会员大会,总结协会过去一年的成绩,规划未来一年的主要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协会的蓬勃发展,为女企业家们提供了交流合作的平台,体现了妇联组织在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担当作为。11月,成功举办了主题为“增进友谊,合作共赢”的中缅妇女组织交流与合作活动,邀请缅甸妇女组织代表2期32人到保山开展交流,促进了中缅两国妇女组织和女企业家的交流,提升了两国妇女对外交流交往的意识和能力。
7.“两规”达标行动取得新成果。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召开妇儿工委全会及汇报会,定期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掌握规划的实施进度。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两个规划”示范点及儿童之家示范点进行督导,为党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了专题培训。规范监测统计,强化监测分析,做好专项评估,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关注解决“两个规划”重难点问题,开展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与服务体系课题等交流研究活动,加强部门联动,逐一攻破重难点指标,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顺利推进。抓好省、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联合保山学院对儿童之家开展专业化服务和指导,给予“两规”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每个1万元,给予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每所1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截止2018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儿童之家”250多所,其中省级示范4所,市级示范21所。各级儿童之家结合儿童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儿童之家真正成为了学生养品德、学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丰富文化知识的主阵地、主渠道,成为了孩子们“学习的园地,交流的平台,娱乐的场所,健身的阵地,成长的乐园”。
8.建设巾帼铁军行动展现新面貌。完善机关制度,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凝聚力和向心力。主动适应新媒体工作方式,运用互联网思维活跃妇女工作,通过打造网络阵地,增强对妇女群众的网络覆盖,形成“保山妇女网”、市县区妇联微信公众平台为主体的妇联微信宣传矩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保山市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895,80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5,806.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8095.44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2000元(保财社〔208〕82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20000元(保财外金〔2018〕148号);会议经费13900元(保财预〔2018〕160号);儿童之家建设经费200000元(保财综〔2018〕28号);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800元(保财资〔2018〕62号);政府绩效268000元(保财资〔2018〕21号);追加工资30600元(保财资〔2018〕104号);追加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4500元(保财资〔2018〕77号);事业人员年终绩效18400元(保财资〔2018〕17号);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23700元(保财资〔2018〕26号);追加事业人员绩效3000元(保财资〔2018〕87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927,806.88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916.88元,占总支出的70.27%;项目支出1,167,890.00元,占总支出的29.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0,095.44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2000元(保财社〔208〕82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20000元(保财外金〔2018〕148号);会议经费13900元(保财预〔2018〕160号);儿童之家建设经费200000元(保财综〔2018〕28号);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800元(保财资〔2018〕62号);政府绩效268000元(保财资〔2018〕21号);追加工资30600元(保财资〔2018〕104号);追加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4500元(保财资〔2018〕77号);事业人员年终绩效18400元(保财资〔2018〕17号);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23700元(保财资〔2018〕26号);追加事业人员绩效3000元(保财资〔2018〕87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9,916.8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1905.44元,增长36.09%,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政府考核评价230800元和政府绩效奖金367000元、医疗费增加124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7,89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1810.00元,减少21.07%,主要原因分析: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800元调整到基本支出开支,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费259000元为5年开一次的大会,2018年不召开。儿童之家建设项目50000元主要用于示范儿童之家建设,带动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到乡镇、村、社区建设儿童之家。妇女儿童发展中心5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教育培训和办公运转。双学双比和城乡岗位建功活动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三八节庆祝活动、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家庭助廉活动、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先进典型的创建工作。服务业发展项目培训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妇女群众手工编织、手工刺绣等手工作业的培训。妇联工作专项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妇联网站、妇联公众平台的运营宣传、脱贫攻坚工作、党建带群建工作。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全市平安家庭创建、平安家庭示范户创建、禁毒宣传、防治艾滋病宣传、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命案防控等宣传。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0——2020)、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0——2020)、妇女儿童生存、生活指标的完成,营造妇女儿童幸福生活环境的推动工作。主要是调研、督导、督查、重难点问题推进会、业务骨干培训的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7,80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1%。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95.44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731,905.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8,424.70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20,000.00元、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800.00元、政府绩效奖金367,000.00元、医疗费增加12,4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33,480.00元,主要为:办公费30,000.00元。
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698,400.00元,增加40.59%,主要原因为增加事业人员1人,减少行政人员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73,706.00元、津贴补贴减少27,805.00元、奖金增加539,465.00元、增加绩效工资47,680.00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52,945.00元、医疗费增加12,44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7,82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596,154.00元、津补贴839,100.00元、奖金661,146.00元、绩效工资47,680.00元、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62,381.20元、医疗费12,443.70元;办公费34,839.86元、水电费11,550.00元、邮电费4,153.89元、劳务费23,686.68元、其他交通费155,000.00元、儿童之家建设经费50,000.00元、“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建设”100,000.00元、妇女实用技能、素质提升培训350,073.00元、报刊杂志等办公费83,361.44元、印刷费41,018.00元、会议费54,808.00元、劳务费62,044.41元、公车租用等其他交通费209,8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6,820.00元、差旅费105,196.2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98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893.00元,完成预算的4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93.00元,完成预算的13.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差旅等相关制度,导致接待费大幅度下降。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57,012.00元,下降5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280.00元,增长41.59%;主要因为公务用车核定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92.00元,下降71.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接待费大幅下降、年内没有发生出国境经费。因公出国(境)0人次,比上年减少1人次,经费为0元,与上年减少50,000.00元,减幅为100%,占三公经费的0%。原因为:没有临时因公出国(境)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占83.55%;公务接待费支出6,893.00元,占16.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五县市区(交通补助范围除外)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8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级督查组、省妇联调研组、其他州市妇联学习考察组、县妇联、县妇儿工委人员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651.98元,比上年307,171.24元增加33,480.74元,增加10.9%,原因为:2018年增加公车运行经费10,000.00元、增加公车租用费5,000.00元、办公费8,500.00元、工会费1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报刊杂志订阅、印刷费、差旅、邮电、公车运行、公车租用、座机电话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2,630,215.95元,其中,流动资产1,877,675.95元,固定资产752,5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47,962.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70,352.11元,固定资产减少77,6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144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630215.95 | 1877675.95 | 752540.00 | 0 | 468400.00 | 0 | 284140.0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妇联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名称:妇联工作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中“对基层群团组织的经费补贴应该落实到位,按人头划拨经费”的相关要求,市妇联紧紧围绕“13336”工作思路(即抓实“一条主线”,推进“三项行动”,落实“三个环节”,突出“三个重点”提升“六种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妇联专项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市妇联专项工作执行,全部资金5万元按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调研、会议、慰问帮扶孤寡、困难群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继续推进妇联改革工作,开展妇联改革工作调研10次,并于年内完成调研工作。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探索联系妇女群众新途径,搭建保山妇女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43条,关注人数46291人,年浏览量达70524人次。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2018年,保山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6.绩效自评结果。市妇联工作专项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市妇联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等挂钩。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①领导重视。市妇联班子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主席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和考核,成立了保山市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②认识到位。在市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妇联按照全会“突出重点、深化品牌、强化功能、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③完善制度。结合市妇联实际,健全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④严格执行。市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部室、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会,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全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山市全面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云南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考核细则,市妇联紧紧围绕“13336”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家”字文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执行,全部资金15万元按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宣传、接访、调研、慰问帮扶孤寡、困难群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健全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妇联平安家庭创建任务,全市“平安家庭”创建知晓率达90%,全市新创建“平安家庭”4万户;接待来信来访20件,答复率100%;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6次;开展志愿服务10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平安家庭”创建参与率达90%。全市50万余家庭参与创建。全市成立妇女议事会524个,议事291次,解决各类问题50个。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服务对象满意率调查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市妇联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等挂钩。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领导重视。市妇联班子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主席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和考核,成立了保山市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认识到位。在市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妇联按照全会“突出重点、深化品牌、强化功能、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
(3)完善制度。结合市妇联实际,修改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4)严格执行。市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部室、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会,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全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经费(含保山市分成的2018年度福彩公益金第二批资金)
1.项目名称: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经费(含保山市分成的2018年度福彩公益金第二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政办发〔2012〕138号)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137号)指出:“加大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建设。”“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为完成规划目标,市妇联以创建儿童之家示范点为抓手,以奖代补,鼓励全市积极创建儿童之家。2018年计划创建儿童之家示范点24个,每个补助1万元的方式加以鼓励。此外加大对儿童之家创建的培训、督促、指导,有选择性的开展相关活动,并积极到先进的地方学习创建经验等,以此促进全市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①项目资金25万元,已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市妇联账户上,妇儿工委办工作开支每项工作完成进行结算。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按年初计划创建24个儿童之家示范点,每个示范给予1万元补助。年初制定了儿童之家创建办法和验收办法,年中,对申报创建示范点的儿童之家进行验收,达到要求和相关标准的确定为2018年儿童之家示范点,拔付每个1万元的补助。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优化绩效验收和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妇联围绕“政府主导、社区主办、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要求,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要求2018年完成24个儿童之家示范点的创建,验收合格。经过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申请上报的儿童之家中24个达到示范点要求。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乡镇、社区挂钩点结对帮扶建设“儿童之家”,要求成员单位在示范点建设、管理、活动开展上给予人、财、物等支持,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为“儿童之家”配备设施设备。同时市妇联还与保山学院政治学院合作,通过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儿童之家”建设中来,推动“儿童之家”建设向着有活动、有内容的方面发展,使儿童之家真正起到了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场所,真正起到了社区儿童保护作用,并通过儿童之家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不同的儿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为当地儿童提供不同的服务和活动内容。创建前进行需求调查,按照当地百姓的要求创建,建起的儿童之家由专业社工带动,社区居民参与,儿童受益的标准实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对儿童之家100%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绩效总体评价为全部达成预定目标,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评价结果除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外同时抄送省妇联妇儿工委办并在保山市妇联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提高项目执行单位及项目人员的项目能力。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政办发〔2012〕138号)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137号)要求开展工作,为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市妇联发展中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5万元,已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市妇联账户上
保障了发展中心开展工作及项目督导工作的执行。全部资金按时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市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宣传、培训、调研、慰问帮扶孤寡、困难群众。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健全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项目培训2次、防艾宣传、志愿服务5次。云南省贫困妇女关爱循环金项目和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确实解决了贫困妇女发展生产的短板,并培养了一些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周边贫困妇女就业,帮助贫困妇女早日脱贫致富。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真正起到“种子”作用,为妇女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每年两次的项目督导中为妇女们加油鼓劲,在项目培训中帮助妇女提高技能。在项目资金的帮助下发展生产并有了可喜的收获。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得到了广大妇女儿童乃至全社会的好评,没有群众反应不满意情况,基本达到了100%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6.绩效自评结果。2018年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经费绩效总体评价为全部达成预定目标,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市妇联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与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等挂钩。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提高项目执行单位及项目人员的项目能力。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五:服务业发展项目培训经费
1.项目名称:服务业发展项目培训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市妇联带领全市各级妇联在城乡广泛开展指尖上的技艺、巾帼创新业示范、巾帼电商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春风行动等主体活动,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工程、科技致富工程、社区服务工程、培训工程、女性健康工程,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教育培训活动,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女性劳动者队伍、女性专门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队伍;抓好各级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实体建设;管理各类基地、实体、小额信贷及妇女参与发展等项目,建立示范点,指导基层城乡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等。通过各类妇女发展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全市妇女的发展进步,密切了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城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为精准脱贫工程贡献力量。
年内开展了巾帼电商培训、蓝天春蕾教师培训、农村养殖女能手培训、巾帼创新创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共培训了7163人。培树了3个省级巾帼农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家政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巧手致富示范基地、2名省级三八红旗手、2个省级三八红旗集体。此外,在五县市区集中打造指尖上技艺示范点5个、巾帼电商示范点5个、巾帼创新业示范点3个、巾帼家政示范点2个。补助创建经费10万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1.3万人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通过积极申报,市财政批准该项目资金20万元,并于2月26日全额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开支:培训支出100000元,示范点创建补助支出1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遵守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五人会签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既定目标,超额完成各类培训7163人次,完成率达238%;创建市级示范点15个,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示范点的创建,有效提升了广大妇女群众的就业技能和就业素质,一定程度上为她们增收致富提供了可能;各类示范点的创建在一定程度上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形成了示范引领带动的作用,促进了广大妇女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为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贡献巾帼之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此项目的积极开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规定超额完成绩效目标,没有未完成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完成项目。由市妇联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行层层负责,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严格的问责制度。按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完成。项目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在自评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以此促进下一步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
问题: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仍需加强,需要增加项目管理相关培训内容,提高项目执行人员的项目能力。
建议:一是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需求分析,有效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全方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以便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全面的评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六:市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办”)按照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政办发〔2012〕138号)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137号)要求开展工作,为推动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到2020年达到目标要求,2018年妇儿工委办积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召开会议。召开1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2)强化调研。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加大对儿童发展的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促进规划实施的策略措施,有效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3)监测评估。两个规划实行年度专项监测评估,2年阶段监测评估,5年中期监测评估,10年终期监测评估。2018年是专项评估年,市妇儿工委办高度重视规划监测评估工作,在高质量完成监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了专项评估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4)宣传培训。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培训重点,将儿童优先原则的有关内容及有关法规政策作为培训内容,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和研讨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将实施规划业务知识培训纳入部门培训计划,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5)考核督导。对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按目标责任考评内容情况进行考核。开展“两个规划”实施情况及儿童之家建设督导,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须要整改的地方及时指出,并加以指导。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0万元,已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市妇联账户上,妇儿工委办工作开支每项工作完成进行结算。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按年初计划实施。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召开会议。2018年5月24日,保山市召开2018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安排部署下一年全市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具体工作。市政府领导与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签订了2018年度妇女儿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考核工作。按照保山市2018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五县(市区)及市妇儿工委37个成员单位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保市妇儿工委字5号)、《关于2017年度成员单位妇女儿童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保市妇儿工委字6号)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通过考核,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督查情况。9月18日至21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妇联及市妇儿工委办公室一行6人组成督查组组成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督查组走基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听心声、议发展,共深入到五县(市、区)5个乡镇、5个社区、4所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所敬老院、5所市(县、区)级“儿童之家”及各地妇儿工委办公室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陪同并参与了督查。12月10日至13日,保山市妇儿工委开展2018年度儿童之家示范点观摩督查。市妇儿工委抽派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妇儿工委办及五县(市、区)妇联主席、副主席组成督查组,在市妇联副主席杨子芹的带领下,下基层、进社区、入学校,对全市2018年度6个市级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了观摩督查。
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并撰写了分析报告,为开展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
评估工作。市妇儿工委办及时对全市两个规划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方案。采取专家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评估报告及2018年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评估报告,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理论及实践依据。
宣传培训。印发了《保山市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到各部门领导及各县区,提高各级领导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贯彻进行了周密部署,把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保山市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保山市中青班进行学习。印制《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学习读本,下发到各成员单位,提高规划的知晓率。把妇女儿童法治宣传纳入保山市“七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对象,并将“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特别是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内容写入规划。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按照“两个规划”目标要求,到2020年“两个规划”指标要全部完成,妇儿工委办制定了2018年指标完成目标。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共109项指标,已达标88项,达标率达80.73%;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共61项指标,已达标53项,达标率86.89%。已达到目标要求。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妇女儿童工作得到了广大妇女儿童乃至全社会的好评,没有群众反应不满意情况,达到了100%满意。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绩效总体评价为全部达成预定目标,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评价结果除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外同时抄送省妇联妇儿工委办并在保山市妇联门户网站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提高项目执行单位及项目人员的项目能力。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七:双学双比活动经费
1.项目名称:双学双比活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保山市妇联着手开展素质提升巾帼行动,组织市、县、乡三级妇联干部56人赴大连理工大学开展妇女创业导师培训;组织市、县、乡三级妇联干部100多人开展能力素质培训,培养妇联干部成为学习型、服务型、专业型的社会工作者。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各行各业评选表彰一批巾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过表彰,不断增强她们自身的荣誉感,并充分发挥她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各行各业广大妇女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为保山的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通过积极申报,市财政批准该项目资金15万元,并于2月26日全额拨付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开支,共支出培训、评选表彰等费用15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遵守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五人会签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了2场次培训,评选表彰了10户最美家庭、优秀边防女官兵10名、好警嫂20名、优秀女警10名,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广泛的评选表彰,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提升了妇女干部的素质,提高了她们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保山实现跨越发展贡献巾帼之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此项目的积极开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规定完成绩效目标,没有未完成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完成项目。由市妇联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行层层负责,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严格的问责制度。按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完成。该项目自评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在自评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以此促进下一步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
问题: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仍需加强,需要增加项目管理相关培训内容,提高项目执行人员的项目能力。
建议:一是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需求分析,有效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全方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以便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全面的评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八: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经费
1.项目名称: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政办发〔2012〕138号)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137号)指出:“建立会议报告制度。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每5年召开1次以上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规定,2018年召开5年1次的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13900元,已下达市妇联账户上。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用于会议经费开支1389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召开每五年一次的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2018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已于2018年5月24日成功召开。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安排部署工作。市长出席并讲话,对五年来实施两个规划的情况进行报告,并对下个五年两个规划实施进行安排部署。下一年全市实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具体工作。为营造良好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奠定了基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与会代表座谈方式,此项目的积极开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规定完成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完成项目。由市妇联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行层层负责,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严格的问责制度。按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完成。该项目自评为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在自评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以此促进下一步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
问题: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仍需加强,需要增加项目管理相关培训内容,提高项目执行人员的项目能力。
建议:一是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需求分析,有效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全方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以便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全面的评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九:2017年度和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和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我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2009年4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60号)。创业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由省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年度工作计划。政府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动员有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参与创业,对创业人员申请的创业项目进行初评后,向农村信用社推荐,并提供咨询帮扶、创业培训帮扶、创业导师帮扶和跟踪服务帮扶。年初对承办单位按照任务指标的50%预拨工作经费,年中根据工作进度调整、追加,次年1季度内结算工作经费,年度还贷率高于95%的全额兑现工作经费。
创业担保贷款(以前称小额担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有关承办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部门或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等群团组织)负责推荐,由担保机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可细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贷免扶补工作经费
2017年下达任务1400户,完成任务。
2018年下达任务1280户,完成任务。
(2)小额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工作经费
2017年下达任务960户,完成任务。
2018年下达任务700户,完成任务。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7年度资金130000元于2017年12月由财政下达指标结转到2018年度使用。2018年度资金152000元,两笔资金共282000元于2018年全额拨付到位。
2018年中央、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0000元于2018年11月拨付到位,故结转到2019年使用。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开支,共支出差旅1759.13元、会议费3346元、培训费196350元、劳务费2544.8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遵守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五人会签制度严格审批程序。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既定目标,完成了2017年贷免扶补1400户,2018年贷免扶补1281户,超额完成任务。完成了小额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2017年960户;2018年下达任务702户,超额完成任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和贷款,带动就业9292人。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此项目的积极开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达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按规定完成绩效目标,没有未完成项目。
6.绩效自评结果
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完成项目。由市妇联项目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该项目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实行层层负责,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实行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严格的问责制度。按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全面完成。该项目自评1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该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在自评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以此促进下一步工作。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严格管理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
问题:项目工作人员管理能力仍需加强,需要增加项目管理相关培训内容,提高项目执行人员的项目能力。
建议:一是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二是认真做好项目需求分析,有效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全方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以便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全面的评估。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部门整体绩效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人民团体,内设办公室、发展部、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4个职能部室。下设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会机关统一核算)。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编制19人,实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人,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2人,事业人员3名,工勤人员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6人(由社会保险部门发放退休金)。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妇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及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按照“13336”的发展思路,着力做好“五篇文章”,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推进保山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新贡献。绩效目标自评总分100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①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部门总收入4,025,806.88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收入4,025,806.88万元,其他收入0元。
本年支出3,927,806.88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支出3,927,806.88元(包含基本支出2,759,916.88元,项目支出1,167,890.00元)。
本年支出结转98,000.00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8000.00元。
②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妇联2018年预算安排收入270.95万元,比2017年增加26.66万元,增幅为10.91%,原因为:工资增加、交通补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5万元,比上年增长10.91%,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0%。
2018年预算安排支出270.95万元,比上年增长10.91%,其中基本支出195.95万元,比上年增长17.84%,项目支出88万元,比上年增长12.82%。
2018年预算安排收入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2万元(保财社〔208〕82号);二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2万元(保财外金〔2018〕148号);三是会议经费1.39万元(保财预〔2018〕160号);四是儿童之家建设经费20万元(保财综〔2018〕28号);五是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8万元(保财资〔2018〕62号);六是政府绩效26.8万元(保财资〔2018〕21号);七是追加工资3.06万元(保财资〔2018〕104号);八是追加2017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4500元(保财资〔2018〕77号);九是事业人员年终绩效1.84万元(保财资〔2018〕17号);十是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2.37(保财资〔2018〕26号);十一是追加事业人员绩效0.3万元(保财资〔2018〕87号)。
③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收入283.95万元,决算数402.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13万元,决算数13万元;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70.95万元,决算数38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270.95万元,决算数389.53万元。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283.95万元,决算数39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95.95万元,决算数275.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88万元,决算数116.79万元。
年度执行中,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为主要人员经费增加81.47万元,主要为政府绩效26.8万元(保财资〔2018〕21号)、政府考核评价经费23.09万元(保财资〔2018〕62号)、追加工资3.06万元(保财资〔2018〕104号)、事业人员年终绩效1.84万元(保财资〔2018〕17号)、追加事业人员政府绩效0.3万元(保财资〔2018〕87号)。项目支出预算调整主要为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2万元(保财社〔208〕82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2万元(保财外金〔2018〕148号)、会议经费1.39万元(保财预〔2018〕160号)、儿童之家建设经费20万元(保财综〔2018〕28号)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为年中调整预算支出。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2018年决算收入为389.5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2018年决算支出为392.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占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75.99万元,占总支出的70.2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58%;商品服务支出146.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7.4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6%;其他资本性支出3.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94%。
2018年决算项目收入116.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6.79万元,占100%。
2018年决算项目支出116.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6.79万元,占100%。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12.91万元,占96.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万元,占0.17%;其它资本支出3.68万元,占3.15%;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29.73%;项目支出结转9.8万元,占8.39%。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保山市妇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0人次,比上年减少1人次,经费为0万元,与上年增加5万元,减幅为100%,占三公经费的0%。原因为:没有临时因公出国(境)任务。
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年末实有数1辆,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开支。车辆运行与维护费为3.5万元,比上年增长41.59%,占三公经费的83.55%。与年初预算一致。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经费财政核定数增长1万元,车辆年限较长,产生的车辆保险费和修理费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5人次,经费支出0.69万元,比上年减少71.5%;占三公经费的16.45%;人均接待费81.09元(含陪同人员工作餐);比年初预算5.9万元减少5.21万元。费用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成效显著。
会议费支出情况:经与2017年度对照,2018年度会议费5.48万元,与上年23.38万元相比,减少17.8万元,降幅达76.13%,原因为:五年一次的保山市妇女代表大会于2017年召开,会议经费22.59万元。
经与2018年年初预算对比,2018年度支出会议费5.48万元,与年初3.5万元相比,增加1.98万元,原因为:全省妇儿工委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家庭助廉演讲比赛、中缅妇女组织交流活动,年初预算没有对此项工作经费进行预算安排。
培训费支出情况:经与2017年度对照,2018年度培训费35.53万元,与上年16万元相比,增加19.53万元,增幅达122.06%,原因为:增加举办2期妇女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
经与2018年年初预算对比,2018年度支出培训费35.53万元,与年初27.5万元相比,增加8.03万元,原因为:2期妇女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2期技能培训班培训经费增加。
其他对部门(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市妇联2018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74万元,主要拨给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经费24万元,其中:隆阳区妇联7万元、施甸县妇联3万元,腾冲市妇联4万元,龙陵县妇联4万元,昌宁县妇 联3万元,施甸县仁和镇复兴社区3万元;拨付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建设经费10万元,每县市区2万元;拨付“两纲”示范县建设经费2万元,“两纲”示范乡镇建设经费2万元;拨付挂钩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青华街道创文工作经费0.5万元;1.24万元用于退休老干部体检、慰问。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无
④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40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9万元,占总收入的68.56%,项目支出126.59万元,占总收入的31.44%。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4%;商品和服务支出3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4万元,占0.01%;项目支出中: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39万元,占60.34%;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2万元,占22.28%;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元,占15.8%;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万元,占1.58%。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9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9万元,占总支出的70.27%,项目支出116.79万元,占总支出的29.73%。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1.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4%;商品和服务支出14.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4万元,占0.01%;项目支出中: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39万元,占65.41%;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占17.47%;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万元,占17.12%。
⑤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万元。因贷免扶补和小额贷款工作经费拨付渠道改变,2017年度结转到2018年支出,2018年拨付15.2万元,共计28.2万元,2018年支出20.4万元,结转7.8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万元,于2018年12月25日到账无法支用,故结转到2018年使用。
分单位结转和结余情况。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结转资金9.8万元。
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
根据资金使用范围,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班子研究,预计在2019年安排贷免扶补及小额贷款工作的培训7.8万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万元用于补助办公经费。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市妇联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建立项目库,按时间节点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在预算执行方面,制定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的权限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项目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对照《保山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市妇联工作实际和特点,对市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明确了各个指标的分值,形成了《保山市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1)、大力推进“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分值14分)
①创建市级“巾帼创新业示范点”3个,“巾帼家政示范点”2个。(3分)
②创建市级“指尖上的技艺示范点”5个。(3分)
③创建市级“巾帼电商示范点”5个。(3分)
④带动妇女创业就业1万人次。(3分)
⑤组织“创业故事分享会”2场次。(2分)
2)、大力推进“巾帼建功行动”及“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分值21分)
①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培训5000人(3分)
②开展“巾帼志愿服务”50次。(3分)
③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300场次。(3分)
④开展庆祝“三八节”系列活动。(3分)
⑤开展刺绣培训1期。(3分)
⑥开展“育婴师”培训1场次。(3分)
⑦开展创业就业培训1场次。(3分)
3)、大力推进“巾帼关爱”“巾帼脱贫”行动(分值22分)
①实施“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包括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患病妇女125人,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给予治疗补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9户,每户补助建房资金10000元。(3分)
②实施“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救助2名困难三八红旗手。(1分)
③实施“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为4万多户家庭下发资金212亿元,覆盖79710名妇女儿童。(3分)
④实施“利根丝绸助学”项目,对最后一批考取本科的困难大学生进行大学时期的学费资助。(1分)
⑤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新春慰问演出1场。(2分)
⑥关爱慰问特殊困境儿童,挂钩村孤寡老人、贫困户等。(2分)
⑦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1场。(2分)
⑧投入8.1万元帮助挂钩村扶持板栗样板种植300亩,助力其实现产业脱贫。(3分)
⑨开展“控辍保学”走访47个乡镇(街道)、216个村委会、459户家庭。(3分)
⑩慰问隆阳区第十一中学学生。(2分)
4)、大力做好“家”字文章(分值20分)
①积极探索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妇女之家。(2分)
②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送廉政提醒300余条、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100余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0余份、召开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家属“家庭助廉”座谈会1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举办“家庭助廉”演讲比赛1场。(3分)
③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最美家庭”。共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5户,2户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称号、2户家庭被评为全国第十届五好文明家庭,8户被评为第九届全省五好文明家庭,1户被评为云南省“最美家庭”。(3分)
④全市80%以上的家庭参与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50余万家庭创建成为“平安家庭”。(3分)
⑤在全市共成立妇女议事会524个,议事291次,解决各类问题50个。(3分)
⑥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法制宣传宣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000多份。(2分)
⑦接待各类来信来电来访14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100%。(2分)
⑧邀请省级专家走进边境县开展家庭教育巡讲5场,2200余名家长聆听讲座。(2分)
5)、大力推动“两个规划”达标(分值16分)
①按时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工作会议。(2分)
②召开重难点工作推进会,组织37个成员单位60多人现场观摩学习妇女儿童工作,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3分)
③组成市政府督察组对县区24个基层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督查。(3分)
④对6所“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进行现场督查验收。(3分)
⑤投入30万元,评审命名2个市级“两个规划”示范县区、2个市级“两个规划”示范乡镇、21所市级“儿童之家”。(5分)
6)、加强妇联自身建设,提升六种能力(分值7分)
①全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1次。(1分)
②举办2期“保山市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全市妇联干部200多人。(2分)
③加强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与市对外友好协会、市外办联合分别邀请缅甸曼德勒省和缅甸克钦邦密支那市的妇女组织代表团来访2场次。(2分)
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撰写外宣信息86条,其中国家级媒体刊登4条,省级媒体刊登21条。保山妇女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43条,关注人数46291人,年浏览量达70524人次。(2分)
(3)自评组织过程
①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成立了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妇联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②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保山市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市妇联整体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市妇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资金按时到位。
(2)过程情况分析
①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过路过桥费、汽车燃油费、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②项目资金(市本级项目116.79万元)
根据市妇联的职能定位,按规定主要用于:
服务业发展培训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教育培训活动,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女性劳动者队伍、女性专门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队伍;抓好各级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实体建设;管理各类基地、实体、小额信贷及妇女参与发展等项目,建立示范点,指导基层城乡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等。
双学双比(城乡岗位建功)活动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寻找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志愿服务活动、针对创业就业开展宣传动员、培训等。
平安家庭创建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家庭创建、宣传、联席会议、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调研、信访接待等。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妇儿工委全会、“两纲两规”指标完成调研、督导、监测统计、重难点分析推进、评估、考核等办公室工作。
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含2018年度保山市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第二批资金20万元)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游戏设施、图书、桌椅等支出。能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游戏环境,还可以针对孩子提供心理疏导、家庭作业辅导等服务。
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支出5万元,因中心是一个事业单位,主要用于培训、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差旅、办公等支出。
妇联专项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改革、脱贫攻坚、困难帮扶、调研指导等工作。
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3万元、2018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5.2万元用于创业导师培训、项目跟踪问效等工作。
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会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支出。
③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5.48万元)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25.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贫困三八红旗手生活补助”。
(3)产出情况分析
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取得实效。加大对创业妇女的帮扶力度,实施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全年共实施33个项目,下达资金21274万元,覆盖4万多户家庭79710名妇女儿童。培树了3个省级巾帼农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家政示范基地、1个省级巾帼巧手致富示范基地,打造指尖上技艺示范点5个、巾帼电商示范点5个、巾帼创新业示范点3个、巾帼家政示范点2个,带动妇女创业就业1.3万人次。2个集体、2名个人分别荣获省级三八红旗集体及省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组织“创业故事分享会”,以“讲改革开放,说创业故事”为主题开展宣讲,5位女性创业者讲述了创业故事,分享了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披荆斩棘,搏击风浪,勇当时代弄潮儿的奋斗故事,激励、鼓舞更多的妇女自主创业、主动就业。
巾帼建功行动及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序推进。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开展了巾帼电商、农村养殖女能手、巾帼创新创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培训45场次,培训7163人,帮助农村妇女提高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围绕“打造滇西最美生态城市”的目标,在“四创两争”的进程中开展志愿服务。按照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开展以“建设美丽家园,文明从我做起”“美丽乡村·巾帼先行”“美化新家园,亮化新村容”主题活动,引导妇女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共建美丽乡村、美丽保山。
巾帼脱贫行动大力实施。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阳光助学等关爱类项目16个,重点帮扶留守妇女儿童、贫困妇女儿童、残疾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发放资金440余万元。围绕市委提出的行业扶贫任务,通过抓保障、抓宣传、抓调研、抓劝返、抓服务的“五抓”措施,555名专兼职妇联干部参与家访,走访乡镇(街道)47个、村委会216个、家庭459户,参与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挂钩村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新春慰问演出,宣传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协调骨灰堂建设资金20万元,地质灾害修复资金5万元,投资8.1万元种植板栗样板300亩,助力挂钩村实现产业脱贫。
深化改革,做好“家”字文章。一是建好家。抓好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和机关妇女组织建设,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妇联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妇联主席轮值制度、常执委工作制度、代表联系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县(市、区)积极探索改革新形式、新方法,在德康口腔医院、五洲国际等商务楼宇、新兴组织、行业协会、兴趣组织等女性集中的领域建立了妇联组织,在宏侨伟华小区等社区网格、居民楼栋等建起了“妇女之家”。二是用好家。联合市纪委开展以“树廉洁家风·创最美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活动,共发送廉政提醒300余条、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100余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0余份、召开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家属“家庭助廉”座谈会1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举办“家庭助廉”演讲比赛1场,在全市营造了知廉、兴廉、守廉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在全市范围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共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5户,2户家庭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称号、2户家庭被评为全国第十届五好文明家庭、8户家庭被评为第九届全省五好文明家庭,1户被评为云南省“最美家庭”。与保山市公安系统及公安边防支队联合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警嫂、优秀女警、优秀边防女官兵活动,共寻找20名优秀女警及边防女官兵、20名好警嫂、15户最美家庭。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平安保山创建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推进“平安家庭”“平安保山”建设中主动作为,全市80%以上的家庭参与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50余万户家庭创建成为“平安家庭”。及时制定下发《保山市妇联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妇女议事会”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共成立妇女议事会524个,议事291次,解决各类问题50个。三是暖好家。采取发放宣传材料、以会代训、粘贴宣传海报、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宣讲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防范新型毒品知识》、《禁毒防艾基础知识》等资料25000多份,进一步扩大了全市广大群众的禁毒防艾知识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及全民参与禁毒防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加强重要信访事项和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督查督办,做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解答工作,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高维权工作实效。全市妇联共接待各类来电来信来访14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100%。扎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邀请省级专家走进边境县开展家庭教育巡讲5场,2200余名家长聆听讲座。
突出“三个重点”,推动“两规”达标。一是抓组织协调。及时召开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暨妇儿工委工作会议,市长杨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妇儿工委主任、副市长宋光兴主持会议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召开重难点工作推进会,组织五县(市、区)妇儿工委分管领导、妇儿工委业务骨干和37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60多人以现场观摩的方式到4个妇女儿童工作点进行观摩学习。参与组织好在保山召开的云南省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现场推进会,会议通过专题讲座、经验分享、互动交流、专家点评、观摩学习等方式召开,为社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支撑。二是抓重点难点。完善市(县、区)和成员单位妇女儿童工作考评办法,抓好考评结果运用。按政府督查室要求,抽派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采取查、看、听、访的形式深入五县(市、区)24个基层单位及妇儿工委办对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以现场观摩进行督查验收的方式,抽派五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分管领导及市民政局业务科室组成督查组,对6所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阵地建设、制度落实、人员保障、经费支持、设备配置、服务指导、活动开展等进行验收。三是抓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市级实施“两个规划”示范点和省、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制定印发了《“两个规划”示范工作管理办法》《儿童之家示范点实施方案》及《验收细则》,将“两个规划”示范点建设从县(市、区)级扩展到成员单位、到乡镇。年底,共投入资金30万元,评审命名市级“两个规划”示范县(区)2个,示范乡镇2个,市级儿童之家21所。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全市各级妇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及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按照“13336”的发展思路,着力做好“五篇文章”,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推进保山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新贡献。绩效目标自评总分100分。
①大力推进“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分值14分,自评为14分)
创建市级“巾帼创新业示范点”3个,“巾帼家政示范点”2个。(3分)
创建市级“指尖上的技艺示范点”5个。(3分)
创建市级“巾帼电商示范点”5个。(3分)
带动妇女创业就业1万人次。(3分)
组织“创业故事分享会”2场次。(2分)
②大力推进“巾帼建功行动”及“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分值21分,自评为21分)
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组织培训5000人(3分)
开展“巾帼志愿服务”50次。(3分)
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300场次。(3分)
开展庆祝“三八节”系列活动。(3分)
开展刺绣培训1期。(3分)
开展“育婴师”培训1场次。(3分)
开展创业就业培训1场次。(3分)
③大力推进“巾帼关爱”“巾帼脱贫”行动(分值22分,自评为22分)
实施“云南省妇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包括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患病妇女125人,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给予治疗补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住房援建9户,每户补助建房资金10000元。(3分)
实施“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救助2名困难三八红旗手。(1分)
实施“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为4万多户家庭下发资金212亿元,覆盖79710名妇女儿童。(3分)
实施“利根丝绸助学”项目,对最后一批考取本科的困难大学生进行大学时期的学费资助。(1分)
开展“巾帼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新春慰问演出1场。(2分)
关爱慰问特殊困境儿童,挂钩村孤寡老人、贫困户等。(2分)
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主题活动,组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庆“六一”活动1场。(2分)
投入8.1万元帮助挂钩村扶持板栗样板种植300亩,助力其实现产业脱贫。(3分)
开展“控辍保学”走访47个乡镇(街道)、216个村委会、459户家庭。(3分)
慰问隆阳区第十一中学学生。(2分)
④大力做好“家”字文章(分值20分,自评为20分)
积极探索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妇女之家。(2分)
大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送廉政提醒300余条、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100余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0余份、召开市级党政主要领导家属“家庭助廉”座谈会1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举办“家庭助廉”演讲比赛1场。(3分)
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最美家庭”。共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5户,2户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称号、2户家庭被评为全国第十届五好文明家庭,8户被评为第九届全省五好文明家庭,1户被评为云南省“最美家庭”。(3分)
全市80%以上的家庭参与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50余万家庭创建成为“平安家庭”。(3分)
在全市共成立妇女议事会524个,议事291次,解决各类问题50个。(3分)
利用各种手段进行法制宣传宣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000多份。(2分)
接待各类来信来电来访141件,办结率和答复率均达100%。(2分)
邀请省级专家走进边境县开展家庭教育巡讲5场,2200余名家长聆听讲座。(2分)
⑤大力推动“两个规划”达标(分值16分,自评为16分)
按时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工作会议。(2分)
召开重难点工作推进会,组织37个成员单位60多人现场观摩学习妇女儿童工作,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3分)
组成市政府督察组对县区24个基层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进行了督查。(3分)
对6所“市级儿童之家示范点”进行现场督查验收。(3分)
投入30万元,评审命名2个市级“两个规划”示范县区、2个市级“两个规划”示范乡镇、21所市级“儿童之家”。(5分)
⑥加强妇联自身建设,提升六种能力(分值7分,自评为7分)
全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41次。(1分)
举办2期“保山市妇联系统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全市妇联干部200多人。(2分)
加强与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与市对外友好协会、市外办联合分别邀请缅甸曼德勒省和缅甸克钦邦密支那市的妇女组织代表团来访2场次。(2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撰写外宣信息86条,其中国家级媒体刊登4条,省级媒体刊登21条。保山妇女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143条,关注人数46291人,年浏览量达70524人次。(2分)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
市妇联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并简述说明了绩效指标如何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以及与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关系,但还存在绩效目标的设置还不够科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
(2)整改情况
①结合全市妇联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力求保证项目达到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需求的效果。
②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效益性上来。
③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重点工作,改进薄弱环节,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更好地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服务。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市妇联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分配因素之一,将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绩效跟踪和评价结果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评估、退出等挂钩。
7.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市妇联党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和考核,成立了保山市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认识到位。在市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妇联按照全会“突出重点、深化品牌、强化功能、统筹规划”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
(3)完善制度。结合市妇联实际,健全完善了《保山市妇联费用报销制度》《保山市妇联系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保山市妇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制度》《保山市妇联会议审批制度》《保山市妇联公务接待制度》等。在决策机制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在项目管理方面,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4)严格执行。市妇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召集各部室、召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通报会,严明考核时间节点、资金执行进度目标等要求,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全会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和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301111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20190919023322462.docx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091902333586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