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2021年度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自评报告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21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检查救助专项资金)共计16.93万元,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00%。
2. 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共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22人,其中拨付隆阳区6.8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50人;施甸县3.6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29人;龙陵县3.4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8人;昌宁县3.13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25人。全部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实施,专款专用,及时完成项目实施,已完成既定目标。
3. 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我单位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将持续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在实现绩效目标合理性、合规性和合法性的基础上,上升到科学性、有效性和效益性上来。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同下一步工作计划结合起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扎实开展低收入人群帮扶工作,大力实施“两癌”患病低收入妇女筛查及救助工作,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6.93万元,共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22人,其中拨付隆阳区6.8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50人;施甸县3.6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29人;龙陵县3.4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8人;昌宁县3.13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25人。全部资金按照项目要求实施,专款专用,及时完成项目实施。
2. 项目资金情况
2021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共计16.9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部室领导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和《保山市妇联实施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保山市妇联2021年度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预算执行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共计16.93万元,2021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年初预计使用16.93万元救助不低于54人,实际救助122人,完成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使患病妇女家庭经济压力得到缓解,大大提高生活质量,降低了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意识,通过各级妇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普及了预防“两癌”健康知识,促进妇女群众参与预防的积极性和对“两癌”知识的知晓率,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提高妇联工作的影响力,通过项目的实施,让患病妇女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来自妇联娘家人的深切关怀和帮助,提高妇联工作的影响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此项目的积极开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在保山市妇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同本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起来,为2021年度工作提供参考。
保山市妇联
2022年5月18日
6.市妇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6.市妇联2021年度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项目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