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县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序号 | 工作地点 | 具体岗位 | 名额 | 备注 |
1 |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 | 办公室工作人员 | 2 | |
2 | 田园镇关庙社区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3 | 田园镇达丙社区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4 | 柯街镇华侨社区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5 | 鸡飞镇邑等社区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6 | 温泉镇松山村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7 | 卡斯镇龙潭社区 | 儿童之家管理员 | 1 | |
合计 | 8 |
二、招聘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文办事,适应办公自动化需求。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或持有文秘资格证者优先;
4.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1年以上。
(二)儿童之家管理员
1.热爱妇女儿童工作,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爱心,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应具有儿童教育、心理学、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2.学历不限,限女性,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残疾证)、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人员优先;
3.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统一招聘,采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云人社发﹝2018﹞16号文件要求进行发放,试用期满后按200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进行发放。
(二)儿童之家管理员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108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1350.00元/月进行发放。
五、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8日—2020年4月6日
六、报名地点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七、相关要求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
(二)儿童之家管理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残疾证、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规照3张。
联系人:杜艳
联系电话:7130153 18725392842
邮箱:cnfl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