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保政办发〔2012〕138号)和保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的通知》(保政办发〔2012〕137号)指出:“加大对儿童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农村儿童文化设施建设。”“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立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儿童之家。”为完成规划目标,市妇联以创建儿童之家示范点为抓手,以奖代补,鼓励全市积极创建儿童之家。2018年计划创建儿童之家示范点5个,每个补助1万元的方式加以鼓励。此外加大对儿童之家创建的督促指导,有选择性的开展相关活动,并积极到先进的地方学习创建经验等,以此促进全市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精神结合2019年保山市妇联妇儿工委办资金安排情况由妇儿工委办牵头制定《自评表》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内容并安排布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市妇儿工委办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妇儿工委办赵智慧起草绩效自评报告,全体人员配合审查的工作模式开展自评。采用综合分析法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即在对预算执行情况、年度总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原因与整改措施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各项指标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同时得出综合结论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5万元,已于年初财政预算下达市妇联账户上,妇儿工委办工作开支每项工作完成进行结算。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按年初计划创建5个儿童之家示范点,每个示范给予1万元补助。年初制定了儿童之家创建办法和验收办法,年中,对申报创建示范点的儿童之家进行验收,达到要求和相关标准的确定为2018年儿童之家示范点,拔付每个1万元的补助。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优化绩效验收和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妇联围绕“政府主导、社区主办、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要求,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要求2018年完成5个儿童之家示范点的创建,验收合格。经过各县(市、区)的共同努力,申请上报的儿童之家中5个达到示范点要求,分别为:隆阳区辛街乡邹里社区儿童之家、施甸县仁和镇五楼社区儿童之家、腾冲市固东镇新庄社区儿童之家、龙陵县勐糯镇大寨社区儿童之家、昌宁县田园镇新城社区儿童之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试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乡镇、社区挂钩点结对帮扶建设“儿童之家”,要求成员单位在示范点建设、管理、活动开展上给予人、财、物等支持,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为“儿童之家”配备设施设备。同时市妇联还与保山学院政治学院合作,通过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儿童之家”建设中来,推动“儿童之家”建设向着有活动,有内容的方面发展,使儿童之家真正起到了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一体化服务的场所,真正起到了社区儿童保护作用,并通过儿童之家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不同的儿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为当地儿童提供不同的服务和活动内容。创建前进行需求调查,按照当地百姓的要求创建,建起的儿童之家由专业社工带动,社区居民参与,儿童受益的标准实施,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对儿童之家100%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绩效总体评价为全部达成预定目标(详见自评表)。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评价结果除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外同时抄送省妇联妇儿工委办并在保山市妇联门户网站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严格按照计划实施项目,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落实管理,并严格按要求对经费进行审计。制定合理有效的机制体制。提高项目执行单位及项目人员的项目能力。优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反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明确目标以及资源调配、整合方式,以达到绩效提升的目的。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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