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是中共保山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是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是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编制20人,实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4人,一级主任科员2人,二级主任科员2人,三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1人,事业人员4名,工勤人员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4〕1号)要求,对照年初设置的整体绩效目标,设定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补充设计了8个三级指标,制定了市妇联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3997965.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7965.42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399796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261.55元,占总支出的91.98%;项目支出320703.87元,占总支出的8.02%。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095561.92元,占84.18%;商品服务支出348623.63元,占9.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6元,占0.03%;资本性支出231900元,占6.31%;项目支出中:行政运行149013.1元,占46.46%;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30867.12元,占40.81%;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200元,占1.9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4623.65,占10.8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市妇联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预算管理规定执行,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基础信息,建立项目库,按时间节点申报年度预算项目,详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计划。在预算执行方面,制定了《保山市妇联行政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核、审批、报销、核算各环节的权限等进行了合理分配,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在项目支出方面强化预算约束意识和项目主体责任意识,各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整体资金收支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取得成效情况进行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市妇联对绩效评价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由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办公室牵头,各部室配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2.组织实施。市妇联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各部室及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工作实际和特点,根据工作任务、职能职责、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部门预(决)算情况、年度履职绩效目标,制定了《保山市妇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结合市委市政府对市妇联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对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目标是否完成、支出效益是否明显进行了认真分析评价,形成了《保山市妇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市妇联整体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是市财政预算资金,保障了市妇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资金按时到位。
(二)过程情况分析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妇联机关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人员工资、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办公费用、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2.项目资金(市本级项目320703.87元)
(1)妇女儿童发展、维权及创文志愿服务经费149013.10元,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开展妇女实用技能、综合素质提升、巾帼讲堂等各类培训,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维权及创文志愿服务、督导等。
(2)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等共计171690.77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调研督导、政策宣传、跟踪问效等工作。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95000.00元)
云南省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救助“两癌”患病低收入妇女。
(三)产出情况分析
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宣讲72场次、覆盖16.3万人次。实施创业担保贷款项目578人,资金10380万元,带动就业2041人;实施全国、省级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资金105.5万元、救助妇女179名。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8场、覆盖人3500人次;寻找“最美家庭”45户、“文明家庭”46户、“绿色家庭”30户、“健康家庭”30户、“清廉家庭”20户。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76件,回复率100%;开展普法讲座、面对面咨询及法治文化活动1668场次、1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全市完成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创建579个,占比40.86%,完成年度任务136.2%。完成“三新”领域建妇联200个、完成比例100%,规范化创建36个、完成比例124.1%。
(四)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99.97分,各项指标均按年初预定目标完成。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的针对性、合理性和预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深度不够;
3.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不够。
(二)整改情况
1.结合全市妇联工作实际,注重平时工作的调研,合理设置各项绩效目标,力求保证项目达到促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需求的效果。
2.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推进财务人员与项目实施部室的有效配合。
3.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运用,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加强重点工作,改进薄弱环节,使绩效目标评价工作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在保山市妇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同妇联工作计划结合起来,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通过预算绩效自评,增强了各业务部室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同时也促进了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市妇联党组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和考核,成立了保山市妇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识到位。在市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妇联以服务保障为重点,积极开源节流,精打细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经费管理,进一步优化绩效,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充分发挥了当家理财的作用,严格按政策、按计划用好每一笔资金,顺利完成了各项财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妇联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