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200000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引领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建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按照全国妇联提出的“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发展妇女事业。其职能职责是:(1)团结、动员全市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新保山。(2)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协会、学会、妇女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展部、维权部。所属单位1个,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书处理、秘书事务、督查调研、档案、保密、财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对内宣传、机关内部学习培训工作,协调与省级及其他州市妇联及市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妇女人才库并推荐优秀妇女人才;负责组织实施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联系、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组织开展联谊会工作。
2.妇女发展部。在全市城乡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项主体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科技致富工程、家庭文明工程、社区服务工程、绿色工程、女性健康工程,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和教育培训活动,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女性劳动者队伍、女性专门人才队伍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队伍;抓好各级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实体建设;管理各类基地实体、小额信贷及妇女参与发展等项目,建立试点,指导基层城乡工作;抓好妇女之家的创建;承担妇联扶贫点的扶贫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剩余女劳动力的转移和输出。
3.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处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协调、服务的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我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对两个规划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评估,巩固已建立的各级评估组织,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数据库,发挥监测评估在两个规划实施中的作用;做好两个规划的宣传及监测骨干的培训工作,为实施两个规划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实施“春蕾计划”;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负责协调组织家庭教育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新形势下的学校、社会、家长的“三结合教育”课题,为推动全社会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维权部。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法律、法规,调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情况;承办有关妇女维权和发展方面的工作;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映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和要求,接待处理反映妇女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拐”“禁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县(区)妇联信访维权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5.保山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为市妇女联合会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关于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的决议、决定;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有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公益活动;为全市妇女儿童素质教育提供场所,开展各类有关家庭教育、少儿的研讨工作;开展各类妇女文化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妇女儿童社会团体开展对外的文化交流、交往活动;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家庭教育、法律知识的咨询;与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各项有关妇女儿童问题的调查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实施“妇女素质提升工程”
强化妇女思想引领的政治性。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不懈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实际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载体,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宣讲好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引导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做实“巾帼心向党”的广泛性。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妇女、武装妇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持续开展“巾帼大宣讲”活动,不断强化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典型引领、网上引领,厚植广大妇女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引领广大妇女以思想的力量、行动的能力听党话、跟党走,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做优“新时代女性课堂”的实效性。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学政策、学知识、学技能,思想新、生活美、走在前”为根本遵循,推动“新时代女性课堂”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大力开办“巾帼讲堂乡村行”课堂,积极创建“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认真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实现广大妇女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让每一个妇女都能成为新农民、新市民。
2.聚力落实“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
加强调研,科学编制新“两规”。在前期做好“两个规划”终期评估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问题,制定可行性方案,广泛听取社会各领域专家意见和建议,理清思路,科学编制新“两规”并设定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精准制定各项措施,使新“两规”更具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
补齐短板,增强发展动力。全市“两个规划”尚有5项指标即婚前医学检查率、女性性病报告例数、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比、出生缺陷发生率、万人拥有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尚未达标。要认真梳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家庭暴力、心理健康、校园欺凌、性侵害、虐待、网络沉迷等热点问题和短板指标在“十四五”期间得到有效破解。
部门联动,健全保障体系。整合部门、社会各方资源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支持与服务,加强源头参与,健全性别平等评估审查机制,在制定公共政策时真正体现性别平等,确保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充分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推动托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网,提供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发展。
3.聚力开展组织建设、数字建设和维权机制建设
扎实推进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妇联改革、深化妇联组织建设“破难行动”,大力推进市、县(市区)单位建妇委会(妇女之家),制定《保山市妇女之家建设手册》,促进“妇女之家”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在“两新”组织、中医专等建立妇联,并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评比活动,提高妇女的兴家本领和岗位建功能力。创新妇联组织工作方式,使基层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彰显。
扎实推进数字建设。推进数字妇联建设,建成“数据可视化大屏”,实现妇联组织“引领、联系、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妇联柔性连接。构建“保山妇联”微信公众号、保山妇女网等平台,通过服务上网、教育上网、活动上网、培训上网等多种方式,打造“网上妇女之家”,不断提高网络新媒体在广大妇女中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扎实推进维权机制建设。将推动“五项机制”落实作为各级妇联的“一把手工程”,常态化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和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动村(社区)女子调解队100%覆盖,全面提升12338热线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12338热线“两查一通报”制度,引导妇女群众正确维权,擦亮“12338,有事找娘家”品牌,实现维权和维稳有机结合。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贫困、残疾、留守、流动妇女和困境儿童家庭情况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两癌”患病妇女救助,持续做好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为建设健康保山贡献巾帼力量。
4.聚力推进对外交流、家庭工作、“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对外交流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南亚东南亚妇女和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搭建友好交往、经验分享、项目合作的平台,促进妇女儿童民间外交多元化发展。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推进边境妇女创业发展、素质提升工程及抗疫防疫工作,为增进中外人民友谊,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父母成长计划”,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书香飘万家”亲子阅读等各具特色的文明实践活动,常态化寻找市级“最美家庭”15户,“绿色家庭”30户;持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家庭观、生育观,以“小家”的和谐文明促进社会“大家”平安。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组织广大妇女自觉投身发展、融入发展、促进发展,深入推进巾帼建功、巾帼成才、巾帼创新创业行动,释放广大妇女能量。积极争取新一轮循环金项目落地实施,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新业态健康发展,助力女能人发展致富更上一层楼。持续做好音乐之声项目资助工作、施甸县老麦乡茨桶村“儿童快乐家园”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项目、2022年“阳光助学”项目、“小候鸟”公益读书项目和“99公益日”爱心募捐活动。协调联动相关部门以“儿童之家”为载体,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多元化服务,在构建社区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新步伐。
提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与保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及市妇联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相结合,引导妇女带动家庭成员培育新时代家庭观,弘扬好家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以千万家庭和谐幸福助推社会文明。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广疫情期间邻里互助好做法,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促进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78,900.0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78,9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78,900.00元,较上年减少3,399.44元,下降0.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78,900.00元,较上年减少3,399.44元,下降0.12%;政府性基金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上年结转收入5,299.44元,2022年上年结转收入为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78,9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878,90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8,900.00元(本级财力2,878,900.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78,900.00元,较上年减少3,399.44元,下降0.12%。其中本年收入2,878,900.00元,较上年增加1,900.00元,增长0.07%;上年结转收入0.00元,较上年减5,299.44元,下降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8,900.00元,较上年增1,900.00元,增长0.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较上年增0.00元,增长0%。
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1,900.00元是因为:基本工资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增加。上年结转资金减少是因为:根据国发〔2021〕5号文要求,州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收回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78,9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78,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42,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9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数增加;项目支出13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99.44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结转项目经费减少,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合计2,058,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机关工人津补贴奖金、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项目经费136,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劳务支出。
2.20129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事业运行合计324,3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支出。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合计3,600.00元,均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265,8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合计119,8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合计28,1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合计82,600.00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346,9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支出767,500.00元,津贴补贴支出941,300.00元,奖金支出114,1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2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6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500.00元,医疗费28,000.00元。
2.商品服务支出530,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4,800.00元,项目支出136,000.00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61,500.00元、水费23,100.00元、邮电费14,4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劳务费24,000.00元、工会经费62,100.00元、福利费6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157,5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3,600.00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劳务费136,0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0元,均为基本支出,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1,2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1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元,下降0.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元,下降4.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3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实际发生数额进行比较,适当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临聘人员经费。保证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新两规”各发展领域由主要负责的成员单位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为框架,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完成涉及规划目标、支持性指标和策略措施的初稿起草,相关成员单位对规划中的相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稿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形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初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1,2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水电费增加9,100.00元,办公费增加5,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257,538.93元,其中,流动资产1,481.62元,固定资产256,057.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58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51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200111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20314035335612.doc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140353497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