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家庭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引导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连日来,龙陵县妇联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学习,充分发挥宣传过程的教育引领作用,持续提升《促进法》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进企业
龙陵县妇联走进海螺水泥厂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宣讲辅导,从总则、家庭责任、社会协同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在场的职工姐妹们明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什么、该怎么宣传。
进机关
于1月17日组织县直机关各妇委会及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宣讲围绕“背景意义”“立法目的”“家庭教育的相关主体地位”等方面开展,对家庭责任、国家责任、社会协同等进行了阐述。宣讲要求县直机关加强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县级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开展了宣传活动。
进农村
各级妇联利用进村入户机会开展宣传,对“父母行为红线”以及“法律后果”、“家长必须做什么”,针对目标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进乡镇
各乡镇妇联纷纷组织干部职工、各级妇联执委开展了学习培训,强化从干部职工自身出发,引导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注重宣传骨干力量培训,将宣传延伸到每家每户,同步根据日常重点关注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进社区
在寒假期间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社区家庭教育辅导服务站作用,借助“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主题活动,动员全县各级妇联深入村(社区)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