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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维权】施甸法院:以杨善洲精神领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221442021/11/22   文章来源:施甸县法院、施甸县妇联

施甸县人民法院以杨善洲精神为引领,立足司法审判工作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搭建平台,大胆创新机制,凝聚法院精锐力量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了卓越贡献,得到各级党委和妇联的一致好评。2018年,施甸法院审理的“杨某与祝某赡养纠纷案入选《2018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2019年,施甸法院被云南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2020年,施甸法院审理的“杨某莲与罗某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2020年云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并被编排为压轴节目在云南省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大会上表演。2021年,员额法官孙辉被云南省妇联推荐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候选人。

 

党建引领  锻造素质过硬队伍

 

施甸法院坚持抓党建带妇建促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思路,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将“支部建在庭上”“党旗插到基层”院长出任党总支书记,部门领导和法庭庭长担任支部书记,政治部主任担任专职党务干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杨善洲老书记“火塘支部”的精髓复制到机关,建成党建成果展览、红色文化传承、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文化宣传、图书资料学习等5个多功能教育室建成300米法治文化长廊,形成以党建和法治文化为根基兼具地方民族特色的“红色阵地”,让党员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先进引领、感受先进熏陶,增强先进意识。

 把爱带回家.jpg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施甸法院成立了巾帼立案小分队,她们着对本职工作热爱用细致温和耐心的态度,扎实开展立案审查、诉前调解、信访接待以及司法救助等工作。严把立案“审查关”,对来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办好相关手续;对符合立案条件而诉讼材料不全的,及时指出诉讼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补充材料,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立案服务。为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立案庭的女干警们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来诉人认真审查材料,及时呈报分管领导审批,使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得到保障,有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 维护社会和谐

 

施甸法院将妇儿维权窗口前移,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绿色服务窗口,实行妇女儿童维权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结的工作机制,并规定由立案庭信访工作人员和工会妇委会主任轮流在岗值班,为来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服务。

 为妇女同志普及法律知识.jpg

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民事案件中的合法权益,在民事案件审理使法理和情理有机结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施甸法院进一步完善了依法审判与情感引导双管齐下的家事协商工作制度,建设了以圆桌审判和家庭情景模拟为主调的家事协商室,设立了兼具心理疏导、精神升华及爱母育儿功能为一体的家事解纷工作区,组建了由民事庭庭长为队长、5名专业法官及配套书记员为队员的民事法官团队,制定了涉妇女儿童纠纷案件快办、精办的高效解纷和审理机制。

 

为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继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揭牌后,5月31日,施甸法院正式成立少年法庭。组建了由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经验、善于疏导教育未成年心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的少审法官团队,其中包含两位具有爱心的女性法官,坚持双向保护,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又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此外,配套设置了圆桌式的审判法庭,采用谈心式的审判方式,减轻受审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确保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创新工作 拓宽和谐诉讼路子

施甸法院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贯穿于诉前调解、案件审判及法治宣传各环节。姚关法庭针对辖区内家事纠纷高发的态势,创新实践“马锡五式”审判方式,注重民风民情的实地调研,积极与辖区村组、司法所等部门组织沟通协调,选聘熟悉家事纠纷、具有一定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开展家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借用民间力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净化了社会风气。

 

鉴于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时有发生,施甸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和睦;对于确实无法回的,最大化地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往往用一些传统观念和习俗解决矛盾纠纷如丧偶妇女遗产继承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权、出嫁女财产继承权等,以致使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等情况,施甸法院采用典型案件公开审理、巡回审理的方式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让广大群众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施甸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宣传列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全县13个乡镇划分成法治宣传网格区分到全院各部门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12.4”全国法宣传日等节日,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图版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从根源上减少涉法案件的发生,县法院充分利用党员服务队、法宣传队、驻村工作队等优势,经常深入基层举办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街道免费当法律顾问深入到老百姓家中送《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

 

妇女进步发展、儿童健康成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人民法院作为法律执行机关、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施甸县人民法院将赓续杨善洲精神血脉,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只争朝夕的劲头,扎实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实现法院严肃的审判工作和妇联团体维权优势互补,使司法公正与普法教育有结合,形成强大的合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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