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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316042023/9/19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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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引领联系服务职责,团结、引导、教育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妇女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各层次妇女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和妇女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宣传各类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3.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力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拓宽妇女工作渠道,提升妇联执委履职和服务能力。

4.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帮扶救助,实施发展类项目。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5.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贯彻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家庭成员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培养树立各类家庭文明典型,积极推进家庭文明建设进程。

6.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7.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8.承担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妇女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之以恒强化妇女思想引领。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例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做到“有学必有研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杨善洲精神学习”“解放思想”“作风之问”“大抓项目年”五个专题研讨。常态化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暨“五个一”分享活动,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一本好书武装头脑、一首诗词激励担当、一次家访筑牢‘护廉网’、一次志愿活动传承美德、一首红歌激发奋进力量”五个一活动,将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提高妇联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肃组织生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截目前,党组集中学习17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领导干部上党课5次,党员大会、支委会、主题党日学习31次。三是做实“引领文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武装妇女,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巾帼心向党”“巾帼大宣讲”“巾帼讲堂乡村行”“新时代女性课堂”等系列活动,举办1期由100名妇联干部参加的保山市基层妇联“领头雁”暨创业创新培训,以常态化、制度化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厚植广大妇女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今年以来开展线下讲座54场次、1.6万人次。

2.持之以恒强化巾帼建功关爱行动。一是深化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项目的扶持力度,把放贷额度从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降低担保人资格门槛,提高放贷扶持率。目前,全市妇联系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91人、17639.5万元,带动就业2666人;发放“助学循环金”项目贷款80万元,扶持创业妇女35人;开展居家养老、育婴师、刺绣、烹饪、面点制作、花卉园艺、茶艺、酒店管理、织发套及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216场次、35954人;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妇联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45人;综合推介9名创业女能手参加省级新媒体及运营培训,获小组集体一等奖,拓宽妇女创业就业领域。二是深化关爱健康巾帼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抓实妇女与健康工作。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连续刊登9期女性“两癌”防治知识,让广大妇女做到早预防、早诊治。完成“两癌”免费筛查64360人,争取到全国、省级“两癌”专项救助90.93万元、救助患病妇女156名。实施女性健康保险项目,参保64072人,筹集保费636.52万元,赔付257人次、423.41万元;联合保山市隆阳区溢思家用电器经营部,向全市部分村(社区)免费赠送龙派牌净水器700台、口罩35万只;三是深化“女企协”发展壮大行动。与女企业家共同分析研判疫情形式下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组织女企协会员观摩保山咖啡产业园,为其投资兴业搭建平台。协助协会圆满完成第二届第一次年会,目前女企协会员从成立50人发展到200多人,逐渐成为全市女企业家反映诉求、充电学习、典型示范、凝聚妇字号企业的“一面旗帜”,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3.持之以恒强化妇女儿童维权保障。一是强化维权服务力度。全面提升12338热线24小时接听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擦亮“12338,有事找娘家”品牌,接听电话45次;发动全市各级妇女议事会、女子调解队、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帮扶、生态文明建设等议事492(次),解决问题72个。积极推动全市13个婚姻家庭辅导室配合开展婚姻家庭矛盾处理服务126256人,成立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和保山市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实现76个公安派出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全覆盖。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818人,发放救助金15.6万元(其中困难妇女1212人、发放12.2万元)。1-10月全市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82件,回复率100%。二是做实“家”字文章。制定《保山市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保山市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工作方案》等措施;成立市、县(市、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有专家组人员382名、家风家教讲师团队伍7支、家风家教实践和亲子阅读体验基地20个;在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市妇联牵头“4·19”专班家庭监护工作,印发《关于开展保山市首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通知》,对普法宣传、队伍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部署,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动1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在6个儿童保护示范点开展“四点半课堂”课业指导385次、绘本阅读90次、亲子阅读30次,服务儿童4000余人次。开展“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主题活动45场、1.3万人,印发普法宣传册1万份。依托社区“儿童之家”为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开展个性化、专业化指导等1000余人次。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联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42万份,提供现场咨询5000余人次;开展保障劳动者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普法讲座426场次、面对面咨询及法治文化活动1138场次,参与群众超过11万人次;各级妇联在微信公众号、妇女网上开设家庭家教家风宣传专栏,刊发最美故事、典型示范、小视频等1500期,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向善向上和谐氛围。

4.持之以恒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是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常态长效开展“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活动,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按“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标准和要求,深化“三访四察五送”活动,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妇联干部及2万多执委深入基层一线为群众纾困解难,共走访家庭182975户、走访企业226家,解决问题3926件,消费帮扶38766元,送政策1042.3万人。深化模范机关、模范党支部创建工作,营造强服务提效能的机关氛围,2022年度,保山市妇联荣获“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保山市“诚信之星”(诚信集体)称号,3名干部分别荣获全国、省、市级先进个人称号,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单位”。二是服务群众更温情。向8名受艾滋病影响大学生发放助学款38400元。关爱帮扶困难群体200余人次,争取“春蕾计划”助学项目3万元,50名品学兼优的女童得到救助。争取抗疫资金8万元,走访慰问抗疫一线医护人员、武警官兵、志愿者210人。及时出台《保山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保山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未来十年保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描绘新蓝图。三是参与中心工作力度更强劲。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主线,依托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开展“迎端午 道清廉 传家风”“月满中秋乐团圆 良好家风世代传”“喜迎二十大 金秋庆重阳”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14场、覆盖人群3500人次。到网格责任区开展疫情防控、保护母亲河等志愿服务60次,文明劝导岗位值守44天。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累计报到服务时长达71小时,党支部报到服务16次。寻找“最美家庭”45户,创建“绿色家庭”30户、“文明家庭”44户、“健康家庭”30户、“清廉家庭”20户,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巾帼之力。

5.持之以恒深化妇联改革破难行动。深化引领联系服务职责,将妇联组织工作触角向自然村组、家庭农场、居民楼栋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位延伸,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围绕“五个基本”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激发基层妇联组织活力,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组织建设,深入实施“破难行动”,激活基层妇联组织神经末梢。目前,在保山市国家税务局、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完成“会改联”,在保山市技师学院成立妇联,并同步进行了规范化达标创建。全市有30个乡镇(街道)妇联、356个村(社区)妇联、32个机关事业单位妇联和17个“两新”组织妇联完成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完成年度20%的建设工作任务。召开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妇联五届执行委员会主席、专职副主席、挂职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和常务委员,选优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指导五县(市区)妇联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6.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规定,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主动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妇联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妇联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注重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业务,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单元”“清廉家庭”建设,参加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模范机关”创建大比拼和“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品牌展演。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先进典型、家风家教、警示教育等学习。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管,强化政治生态研判,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妇女发展部、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保山市妇女联合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4,138,00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8,004.9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62,779.81元,增长2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2,779.81元,增长22.6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在职职工年平均数高于上年,工资福利相应增加;二是项目变动,项目经费相应增加,其中:新增临聘人员经费91,487.12元,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177,748.50元,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和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建设经费150,000.00元,2022年度办公经费增加61,555.25元,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增加39,689.7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增加196,783.8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4,138,004.94元。其中:基本支出3,363,936.61元,占总支出的81.29%;项目支出774,068.33元,占总支出的18.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7,480.37元,增长22.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8,851.94元,增长5.62%;项目支出增加578,628.43元,增长296.0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在职职工年平均数高于上年,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项目变动,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新增临聘人员经费91,487.12元,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177,748.50元,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和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建设经费150,000.002022年度办公经费增加61,555.25元,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增加39,689.7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支出增加196,783.8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63,936.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76,870.21元,占基本支出的88.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066.40元,占基本支出的11.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4,068.33其中:临聘人员经费91,487.12元,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177,748.50元,2022年度办公经费100,000.00元,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和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建设经费150,000.00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44,989.19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支出209,843.52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临聘人员经费91,487.12元,其中:劳务费91,487.12。主要用于发放临聘人员工资,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177,748.50元,其中:会议费177,748.50。召开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保山市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会,表彰五年来先进妇女工作典型,谋划未来五年保山市妇女儿童工作规划。

3.2022年度办公经费1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40,000.00元,差旅费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0.00元。主要用于深入基层开展大调研、大走访,细致认真察妇情、办实事,开展妇女素质提升活动

4.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和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建设经费150,000.00,其中:培训费1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1期,保障儿童保护与发展资源中心运转,实地开展关爱儿童服务

5.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44,989.19元,其中:办公费44,989.19元。主要用于扶持妇女创业就业,加大政策宣传,完善贷后跟踪服务体系。

6.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支出209,843.52元,其中:培训费197,185.00元,会议费2,815.00元,差旅费9,843.52元。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培训、调研督查,召开会议落实各项贷款政策,严把对象关,完善贷后跟踪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8,004.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8%。与上年相比增加607,480.37元,增长17.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在职职工年平均数高于上年,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项目变动,项目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新增临聘人员经费91,487.12元,保山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费177,748.502022年度办公经费增加61,555.25元,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补助经费增加39,689.75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经费支出增加196,783.8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03,35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3%。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203,355.44其中:行政运行2,611,930.68事业运行491,424.76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0,000.00元。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办公运转、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26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89,275.2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675.68行政单位离退休3,600.00就业补助44,989.19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4,989.19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26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1,262.1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17,119.75事业单位医疗32,385.56公务员医疗补助81,756.80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279.00,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279.00。用于兑现职工年度住房补贴。

12.农林水(类)支出209,84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9,843.52,其中: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9,843.52元。用于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6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66.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9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66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26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车辆实际运行情况,维修费、保险费、加油费有所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55.28元,下降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3.28元,下降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8.00元,增长24.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车辆实际运行情况,维修费、保险费、加油费有所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妇女儿童相关调研、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3批次,16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066.40元,比上年增加13,429.72元,增长3.59%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1,124,250.88元,其中,流动资产726.68元,固定资产1,123,52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2,484.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3,239.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8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201111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0918044654043.doc

保山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09180447026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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